新闻热线
0563-602257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广德传媒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之窗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正文

我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高标准推动问题整改

作者: 来源:自然资源规划局 日期:2021/5/14 18:20:06 人气:207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2018年6月底,张某某开始实施建设位于邱村镇施村村庄屋村民组(杨岔洼水库旁)的两层混凝土浇筑的砖混结构房屋,2018年11月该房屋封顶。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将该问题交办省政府落实整改。2019年7月20日,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和现场勘查,张某某所建房屋总占地面积0.1185公顷,新建的建(构)筑物占地总面积为1017.98平方米。经套合广德市邱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用地范围内0.1185公顷均为限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作出“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未在法定时限内自行履行处罚决定第二项(责令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1017.98平方米,并恢复土地原状),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遂依法向广德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月9日,广德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21年5月7日,由广德市邱村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法院、司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强制拆除。

目前,该处违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违法占用的土地已恢复原状。

本案中,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该处罚决定合法后裁定准予执行,按照裁执分离的相关规定和精神,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拆除违法占地建设的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打通了行政处罚“最后一公里”,是推动建立“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政府组织实施、法院到场监督”的拆除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强制执行机制的有效探索,为自然资源部门查处乱占耕地违法行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下一步,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严肃惩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实施。对耕地保护职责进行全流程梳理,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全过程联动监管,形成耕地保护合力。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84867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扫描访问新闻网微博
扫描关注新闻网微信
更多>>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


版权所有 © 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网站备案:皖ICP备14013238号-1
办公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 电话:0563-6817752 传真:0563-6038922 危害信息举报:0563-6038719 主办: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构建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合肥从人律师事务所
网站技术支持:广德世纪万维网络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