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发现,我县城区部分安置小区的未安置用房被非法占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较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限期清退非法占用安置用房通告如下:
一、2018年6月10日前,非法占用人将占用的安置用房主动退还给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办公室,房内各种物品设施自行搬离。非法占用人造成房屋损坏的,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非法占用人通过安置用房出租等方式获利的,将依法处理。
三、逾期不退还的,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安置用房,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清退工作。
联系人:鲁亮 联系电话:6025897。
广德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