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远赴浙江省湖州某医院,调查案件事实,并悉心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2018年10月初,广德法院民事法官收到一份“特殊的”离婚起诉状,据诉状所言,原告刘某长期遭受丈夫易某某的殴打及心理摧残,导致双方不能继续生活,遂起诉要求离婚。但在承办法官收到诉状后不久,刘某的丈夫易某某便主动找到承办法官,提出原告有精神疾病,其诉状所书的情况不实,二人感情良好,这次刘某起诉离婚是因其病发。为证明自己所言属实,易某某还将妻子刘某的病历本等材料提交给承办法官。
为进一步查清原告的精神状况,了解原告的民事行为能力,承办法官立刻赶赴湖州某医院,详细向刘某的主治医生咨询了其精神状况,得知刘某的精神状况目前并不乐观,但其却拒绝住院治疗,所以才会经常产生被害妄想,认为丈夫对其有殴打、心理摧残等行为。经了解,刘某与丈夫二人其实夫妻感情良好,易某某也一直对妻子不离不弃,照顾有加。
根据这种情况,承办法官从医院返回后,随即赶赴原、被告家中,与刘某的父亲及易某某一起做刘某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结合实例与刘某进行沟通。在大家的努力下,原告最终答应撤诉,并在撤诉后积极入院治疗,愿今后与丈夫一同携手前行。
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在法官高度的责任心和悉心调解下圆满化解。
(胡庆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