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广德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2019年3月5日政协广德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和《中共广德县委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发〔2019〕8号),政协广德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组建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调整后,政协广德县第十届委员会设置九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