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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非法盗采太湖石行为说不!

作者:陈维维 来源: 日期:2019/11/19 17:30:07 人气:545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11月11日,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新杭中队在辖区内例行巡查,途径新杭镇青岭村青岭林场时,发现有3名嫌疑人正在盗采太湖石。执法人员迅速对该起盗采行为展开调查取证,随后在新杭派出所、新杭林业派出所和自然资源规划所的大力配合下,现场暂扣作业机械(风炮机)3台、作案交通工具3辆,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责令非法开采行为当事人立即停止开采,并将3名嫌疑人带往新杭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通过此次行动,对非法盗采、破坏自然资源等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有效地保护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陈维维)

■链接: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7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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