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63-602257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广德传媒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污染路面后逃逸 没那么容易

作者:汪辉明 来源: 日期:2020/5/26 10:39:11 人气:13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多方取证,查处一起污染公路逃逸案件。

5月6日上午,执法大队桃州中队执法队员日常巡查至G235公路祠山岗路段下行549K+200M至532K+300M处,发现路面遗洒大量泥土,绵延数公里长,路面污染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迅速沿路追踪巡查,未见可疑车辆,基本可以确定事发时间较长,车辆动态运行下,事后取证难度较大,案件似乎陷入取证的“死胡同”。为保证巡查工作闭环,执法人员转变思路,由事后调查转向事前证据收集,通过协调市交管部门,对事发路段事前流经道路车辆进行仔细摸排,最终确定皖P2C*73牌号货车在当日凌晨4时50分左右,由新杭镇某村装载了一车含泥矿渣运往柏垫镇某砖厂,该车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后栏板突然打开,所载矿渣一路遗洒,从而造成路面污染。

执法队员立即收集车辆相关信息,并联系当事人张某某到桃州中队接受调查,当事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根据矿渣遗洒污染面积,桃州中队对当事人按照上限进行了行政处罚。

当前,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正如火如荼开展,为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桃州中队执法人员专门前往肇事企业,上门对货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公司的车辆驾驶人在今后的道路运输中,牢固树立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意识,按要求规范装载货物,严禁车辆超载超限上路行驶,并做好防护措施,严禁货物泄漏、扬撒或触地拖行污染和损坏公路。

(汪辉明)

编后语:爱路护路,人人有责。希望借此案例提醒广大驾驶员、运输经营者及公路沿线的群众自觉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爱路护路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环境优美的路域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砖添瓦。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77032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扫描访问新闻网微博
扫描关注新闻网微信
更多>>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版权所有 © 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网站备案:皖ICP备14013238号-1
办公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 电话:0563-6817752 传真:0563-6038922 危害信息举报:0563-6038719 主办: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构建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合肥从人律师事务所
网站技术支持:广德世纪万维网络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