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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12/29 17:18:26 人气:2106  加入收藏  标签:

关于召开广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广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至7日在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广德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广德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魏家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泽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磊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军同志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许立安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平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接受朱召京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朱召京同志提出辞去广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召京同志辞去广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志坤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关于同意调整广德市2021年本级预算的决定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广德市2021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调整广德市2021年本级预算。

关于批准广德市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广德市2021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878666万元作为我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关于批准广德经济开发区2022年预算的决定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经开区管委会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该报告,批准市经开区2022年财政预算。

 

 

 

 

 

 

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12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切实强化保障措施,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广德建设,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民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民发展,为锻造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深入开展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认真组织民法典(专题)宣传月,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和效果,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乡村振兴、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管理服务等方面组织针对性的普法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法德携手”“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大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树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干部任前考试、旁听法庭庭审等制度,丰富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内涵,持续推进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活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建好用好校园法治文化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心村建设,深入推广“一乡一品”建设,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公园一讲堂一专栏”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群众收益”的工作思路,强化部门联动,共建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大力支持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将普法融入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过程。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网,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普法项目。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完善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打造智慧普法平台,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专题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推动长三角区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作,促进共建普法联动机制、共享普法资源和平台、共办法治文化活动,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并公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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