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申请执行人徐某从合肥市经开区赶到广德市人民法院,向该院执行法官郑承丽赠送“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对执行法官灵活执行,帮助企业追讨回50余万元执行款表示深切的感谢和由衷的称赞。
原告徐某与被告陈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21年10月在广德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据悉,2016年4月,陈某以妻子的名义与徐某签订《合伙(共同)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投资广德某康复医院建设。同年9月,陈某向徐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徐某占股4%由陈某以42万收购,并承诺月底前先付10万元及利息。但陈某并未如期兑现承诺,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陈某15日内一次性支付徐某42万元及利息,但陈某仍不愿如期履行,2022年6月,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找陈某财产线索,但陈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为尽快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充分梳理案情,多方搜寻信息。据了解,陈某一直在经营医药生意,但都是以本市某康复医院的名义进行。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发现陈某目前正与宣城某医药公司合作,遂立即向该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暂停陈某订单货款发放。不久,陈某就主动联系到广德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其若仍不履行,则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迫于法院执行威慑力,陈某最终凑齐全部50余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