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全市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行动,成功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1100余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
1月14日,杨滩派出所民警在夜间清查行动中,发现辖区某小卖部房间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0余件,现场将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查扣,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程某某驾驶面包车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由郎溪县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至广德市邱村镇,车辆行驶至下寺村路段时被邱村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共计烟花24件、爆竹11件。程某某已被广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17日,桃州派出所获得线索称:在辖区祠山岗某民房内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夏某某购买烟花78件并将该批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己家中,供超市销售获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18日,四合派出所在辖区走访摸排过程中,依法查处2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共计查获烟花爆竹251件,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18日,柏垫派出所经过前期缜密摸排,在辖区一民房内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700余件,抓获嫌疑人2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更加欢乐、清新、文明、安全的新春佳节,请自觉遵守《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
(武晓强 周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