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缴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养老金待遇水平,近日,县人社局报请县政府同意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标准缴费出口补贴激励新政策。
凡是按年自愿选择300元、6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七个缴费档次,从2018年起按选定档次缴费满15年、达到60周岁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居民,其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35元、40元。
此次政策调整打破常规缴费进口补贴模式,从出口直接增加参保人员县级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不仅提升了参保人员选择高标准缴费的积极性和养老金待遇水平,还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同时更有利于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李梅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