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扶持,农村各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日渐增多, 为了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各项惠民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局在财政预算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中,重点关注村级工程监管及建设管理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多重申报项目资金。村级建设工程种类多,如一事一议项目、美好乡村建设、康达工程、畅通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归口的管理单位也不一样,涉及到财政局、住建委、交通局、国土局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相互沟通不畅,给村级同一个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资金提供了机会。
二是项目监管“真空”。很多村级建设工程资金拨付由财政部门拨付,而项目的监管又是各管理单位和乡镇。财政部门根据各个管理单位或乡镇签署的意见拨付资金,管理单位或乡镇又寄希望于财政部门的监督,双方管理职责不明,形成项目监管“真空”,审计发现村级建设项目中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提前支付工程款、项目未经结算审计等情况。
三是项目管理水平低,管理缺位。村级建设工程的直接管理者基本上都是村级相关管理人员,而他们缺少工程管理经验,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程序知之甚少,相关专业知识积累不够,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缺位,如招投标不规范、现场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验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使得监督止于表面、流于形式。
综上建议: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监管制度。理清各部门的权责,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桥梁作用,建立完整的村级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同时,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监察委、审计和群众举报等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政府投资管理相关制度的项目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工程管理培训工作。面向村镇干部及相关人员集中开展培训讲座,强化对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普及,满足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需求。此外,应重点加强对县新出台的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的解读,着力提高村级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杨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