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丽新杭目标,新杭镇通过“三明确”加快“河长制”工作机制落实。
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在全镇范围明确镇级河长14名,村级河长19名,民间河长60余名等。各级河长工作职责的加快细化明确,确保河长巡河不走形式,加大河长巡河、治河业务能力培训。及时对上级河长巡河、督察反馈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指导治理工作有的放矢。今年以来镇级河长巡河共交办工作30余件,有效推动河道治理工作落实。
明确整改目标。镇河长办主动对接设计单位,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到河道现场调查研究,科学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治理方案,实现河湖的精准化、有效化管理。对市、县督察反馈问题,严格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今年以来累计销号市级通报反馈问题36处。
明确监督主体责任。借助12369环保监督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主动公开河长制监督电话接受监督。镇河长办真正在思想上亮起“红灯”、拉响“警报”,在行动上实地督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移交镇纪委,有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落地。(新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