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拿“自由”当理由
——写在广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七)
曾浩
当前,广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逐步进入实质性阶段,然后一些不文明的“老大难”问题给创建工作带来消极影响。比如,车辆乱停乱放、商铺占道经营、小贩摆摊设点、棋牌室无证经营等。这些不文明现象不治不除,广德难有城市之美。
加强车辆包括电瓶车自行车停放的管理,加大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和无证棋牌室的整治,会给个别人带来了“不习惯”“不方便”“不自由”,但是有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和美观程度,有利于大多数群众的方便和自由。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自由是相对的、相互的,自由不可能脱离社会、脱离群体而“独立存在”。全社会人们共同自由才是社会管理追求的最大目标,个人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只有遵循社会规则,每个人个体的自由才能得到最大化的体现。
孔子说“从心所欲不逾矩”,是对个人自由内涵的最好表述和诠释。就自己而言要追求“从心所欲”,但也要强调“不逾矩”。不能因为自己的“小自由”“小方便”,而破坏规矩,阻挠管理,妨碍全社会的“大自由”“大方便”。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商铺占道经营、小贩摆摊设点和无证棋牌室”等不文明行为,都是迫在眉睫的“治标”工作。而使广大市民理解、认可、参与、支持整治活动,进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才是最终的“治本”之策。仅凭行政执法部门、文明劝导队伍,仍然显得势单力薄。如果没有激活广大市民的“城市主人翁意识”和“文明自觉”,整治活动一定会出现“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现象。
有人说,骑自行车买菜的、摆摊设点卖菜的、闲暇时玩玩棋牌的,都是最基层的群众,有些甚至是低收入群体。整治活动会不会影响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持此言论者,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之论和短视之见。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方便群众不是车辆乱停乱放的理由,占道经营也不是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根本方法。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生产问题,固然应该得到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关心,而建立健全保障体系才是根本。同时,为低收入人群创造更多的就业渠道,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才能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总之,不能因为小群体利益,而忽视公众利益。否则,既会牺牲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也会牺牲城市的形象和美誉度,更会牺牲这座城市和城市中人的美好未来。“乌篷摇入潇湘路,才信春江是绿波。”不理解、不支持的言论和想法都是暂时的,只要文明创建整治活动取得了让广大市民“看得见、摸得着、得的到”的实际成效时,大家一定会与“创文”活动同心同向、同力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