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誓节森林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因砍伐毛竹引起的涉林矛盾纷争,维护了辖区林区稳定,推动了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月下旬,誓节森林派出所接到喻某报警称其位于誓节镇五龙山林场内承包山场的毛竹被人砍伐五株,要求处理。接警后,该所民警高度重视,立刻携带出警装备前往调查。经查得知,李某和喻某为山脚二分多老屋场地皮产生纠纷,后喻某组织工人采伐该处毛竹,因双方言语不和,李某遂持弯刀到喻某位于誓节镇五龙山李家冲山场山岗机耕路边砍断五株无争议毛竹。五株毛竹从离地50-70厘米处砍断,切口不平整,系刀类工具实施,五株重量110斤左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李某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而双方因纠纷引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节处理。
誓节森林派出所民警结合事实,本着执法公正的工作理念、高度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意识依法先行调节。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李某向喻某赔礼道歉,取得喻某谅解;李某放弃对老屋地皮争议,不再干扰喻某正常经营;喻某放弃对李某的经济赔偿要求。
最后双方对该所民警“执法公正、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感谢和赞赏!誓节森林派出所解决了林区矛盾纠纷的“小事”,构建了和谐林区 “大事”!(陈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