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快马加鞭,生态保护推深做实”。誓节森林派出所深入推进 “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深入林区全方位、零死角巡查,查处多起林业行政案件,为广德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安全和文明城市传建再立新功。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近日,誓节森林派出所民警巡查林区至誓节镇红应村小应村后山山场时,发现该山场部分林木被采伐。经查,徐某雇请邓某将其位于红应村大应村“小应村后山卧虎地”山场杉树、枫香树等杂树采伐,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将采伐后的林木销售给誓节镇木材加工厂的程某,重量为0.76吨,树款为212元。除此之外,誓节森林派出所民警在处理徐某某反映李某采伐其山场外松警情时,在现场发现外松伐桩44个。经查,李某与村民邹某互换山场的外松,其中徐某某与李某争议山场外松采伐16株,李某与村民邹某互换山场内外松采伐28株,李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将其位于誓节镇苏村村燕子窝村民组“桑场”山场外松以700元的价格判买给杨某,并由杨某用油锯实施采伐,采伐的外松销售到郎溪县,获树款一千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徐某和李某涉嫌滥伐林木行为。程某和杨某在未要求提供林木采伐许可证明的情况下而非法收购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程某和杨某涉嫌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滥伐的林木行为。目前,该四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誓节森林派出所坚持在“护绿”上坚守红线,在“管绿”上筑牢防线。努力为广德市民呈现自然生态和城市文明的完美融合,为建设水天一色怡人怡情的大美广德而不懈奋斗。(陈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