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州镇各社区(村)结合文明创建“四防”建设,组织社区(村)民警或辅警、网格长、志愿者、普通居民群众等组成义务巡逻队,组织开展义务巡逻活动(包括夜间治安巡逻),提醒广大群众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
巡逻工作中,各义务巡逻队全力做到“四统一,五必须”。即,统一领导。治安巡防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各社区(村)负责对本社区(村)义务治安巡防队伍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统一标识。统一制定 “治安巡防”袖章;统一装备。统一配备巡防队制服、头盔、警棍、手电筒、红袖章。陌生人员必问;可疑人员必查;重点部位必巡;安全隐患必检;可疑情况必报。
通过开展义务治安巡逻的方式来降低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率,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达到“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姚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