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四合乡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贵宾”——一只可爱的小猫头鹰,原来是当天晚上6点左右,在耿村村大坝处一居民在散步时,在路边发现了“受伤”的猫头鹰,他立即联系了派出所。民警赶到发现这只猫头鹰并无外伤,可能因为天气原因导致身体虚弱,随即将小家伙带回了所内。民警将其暂时放置一笼子内,并配备了一些食物和水悉心照料。目前,小猫头鹰已经转交到当地林业部门给予专业救助。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律明令禁止捕杀、销售猫头鹰,如果发现受伤的猫头鹰不要因为好奇围捕,应及时向公安、林业部门报告,以保护野生动物的安全。(冯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