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县农委积极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县农委通过召开禁燃宣传会、张贴宣传标语、号召机关各科室及农委下属二级机构单位干部职工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方式,充分发挥好单位在烟花爆竹“双禁”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单位职工也主动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致全县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册,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环境,携手共建美好文明广德。(张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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