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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七)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4/15 9:43:40 人气:260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61.什么是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62.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63.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64.什么是聚众“打砸抢”罪?

聚众“打砸抢”罪是纠集多人,实施杀人、伤人或者破坏、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65.如何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的衔接性?

①建立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

②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保护伞”有效衔接;

③持续打击与动态总结有效衔接。

66.如何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持续性?

①对已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要认真核查、督办,发挥其最大效用;

②拓宽线索搜集渠道,把被动坐等线索变为主动查找线索,提高线索发现能力;

③按照三年目标任务,制定好阶段性安排,有步骤有

重点深入推进,一仗接着一仗打,确保仗仗打胜仗。

67.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①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②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或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③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68.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追责?

可以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决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倒查,严肃问责。

69.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可以采用哪些措施确保其案件质量?

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管辖、指定管辖以及现场联合督导等措施。

70.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

①当面向行业主管部门、政法机关或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

②拨打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或当地扫黑办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

③通过信件或邮件向政法便民服务平台或当地扫黑办公布的邮箱进行举报。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6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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