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誓节镇“四化”助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截至5月7日,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1万元,惠及分散供养孤儿15名,切实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力促宣传“多样化”。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标语、宣传册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保障对象、申请审批程序等基本政策,定期做到信息公开,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增孤儿享受国家政策;结合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发放孤儿救助宣传单,提高群众对孤儿救助政策的知晓度,累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二是加强监督审核,保障权益“合法化”。定期与村(社区)儿童保护专员走访15名社会散居孤儿和组织开展对孤儿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的走访、监督、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孤儿基本动态,并就家庭领取孤儿基本生活情况及养育状况向具体村(社区)提出了相应要求,确保严格落实县民政部门与散居孤儿尤其是家庭寄养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最大限度地维系孤儿原有家庭健康生活环境,保障其权益“合法化”。
三是建立认定程序,确保程序“规范化”。在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申请审批程序上,严格按照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村居(社区)上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做到孤儿保障规范管理,防止漏报、瞒报、错报的情况发生。在审批过程中尽量保障隐私,实地走访、入户调查,既保障了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尊严,又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对已年满18周岁且又不在普通高中、中等或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或服义务役兵役的人员,履行相关程序与手续,核销其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助推保障“精准化”。完善孤儿档案信息,实行“一人一档”;不断强化孤儿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立孤儿走访制度,对孤儿养育情况和基本生活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新增孤儿严格依据孤儿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准确及时掌握孤儿的变动情况。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月供1000元的供养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有效地防止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情况发生。(苏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