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虽然秸秆禁烧被高压监管,但还是有少数人对有关规定置若罔闻。5月23日下午,我县邱村镇一男子刘某某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
5月23日,县公安局邱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某社区一处农田中,有人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很快便锁定了焚烧秸秆的男子刘某某。民警依法传唤刘某某到所内接受调查,刘某某如实供述了在自己农田内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
“当时我把长秸秆已经抱走了,剩下一些小秸秆和粉末,抱着侥幸心理,我就把这些烧掉了。”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回忆自己的行为很是后悔,“这件事确实是我做错了,我现在很后悔。以后再也不能犯傻焚烧秸秆了。”
下午,邱村派出所呈请县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邱村派出所民警提醒,焚烧秸秆后患无穷,广大农户要保持高度的警醒,禁止焚烧秸秆,否则公安机关发现一起就会查处一起。
(马文静)
编后语:广大农户要正确处理荒草、秸秆,严禁焚烧秸秆、杂草的行为,提高防火意识和环保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