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新杭镇政府、国土、公安、城管、供电、司法等部门对前期新杭镇环境综合整治组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中的11家整治缓慢、没有按照限定期限自行拆除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依法拆除生产设备及厂房,并对存在安全隐患、随时可能藏污纳垢的老厂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消除“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再次蝇生。这种常态化的大规模联合执法行动,再次表明广德县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强硬态度,对“散乱污”企业绝不姑息,保持“人人喊打、全力围剿”的高压态势,还广德人民一方净土、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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