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坚决遏制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公安局严守生态红线,严厉打击滥伐、毁林行为。2019年7月23日,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公安局向广德县人民检察院移诉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2019年3月中旬,该局誓节森林派出民警接到匿名群众电话,称位于广德县誓节镇某山场有人无证采伐杉树,民警立即出警现场,并展开调查。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汪某某为获取木材牟利,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工将位于广德县誓节镇某山场杉树采伐后销售。经鉴定,其采伐山场面积达到两亩,采伐杉树的立木蓄积为十余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汪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工将山场林木采伐,破坏了森林资源,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目前,该案犯罪事实已侦查清楚,证据已收集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已将此案移送至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陈威峰 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