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预售风险防范水平,保护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房管中心积极履职,出台《广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促进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与银行对接。2020年1月6日下午,房管中心组织全市11家银行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对接会。房管中心向各银行代表解读了《广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并强调了商品房预售监管施行的必行性,希望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我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二是召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业务培训会,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应用。1月7日,市房管中心组织15家开发企业共计30余名开发企业财务和销售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会上,技术人员对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了详细介绍,开发企业人员提出疑问,房管中心及技术人员现场解答。涉及预售的开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较好地掌握了系统的操作方法,保证了系统的顺利推进。
《广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该项规定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做出了多项进一步规定,将实现预售资金实时监管,有利于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