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3月26日,广德交管大队柏垫中队在辖区查获一起驾驶无牌小型轿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杨滩派出所民警在杨滩高速出口执行任务时,发现一辆无号牌小型轿车,在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还未携带驾驶证,遂电话通知柏垫中队。接到通知后,柏垫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人王某称其3月25日将该车在车管所注销了,后来发现朋友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开到了郎溪,在知道车被开走后,他就急忙告知其朋友车已经被注销了,不能上路行驶,并亲自动身前往郎溪将车开回,结果在杨滩高速出口被执行任务的杨滩派出所民警检查到。民警将该无号牌轿车及驾驶人王某带回中队进行处理,并根据王某的回答通过公安网对该车辆进行了核查,确认该车原本的号牌为皖P6****,保险还在有效期内,车辆已于3月25日办理了注销手续。
民警告知王某,车辆没有号牌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其应该联系拖车将该车拖运,而不是自己将车开回来。随后民警依法对王某驾驶无号牌车辆及驾驶车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王戴昕、汪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