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优质水体保障
——广德市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校核工作
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联合转发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日前,我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校核工作。
排查校核以“细”字为先。一是严格对照上级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详细核实明确排查水体的名称、起始点坐标、水域面积、所属区域、污染成因,留存相关图片。对是否应定性为黑臭水体有争议的,当场采取水样,检测水质的透明度、氨氮、溶解氧三项指标是否符合黑臭水体的定性标准。二是对我市2018年摸底排查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细致的梳理校核,将2018年清单中仍确定为黑臭水体的与新定性的汇总成册。
排查校核以“制”字为久。一是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黑臭水体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联合成立了广德市农村黑臭水体调查组,每个成员单位派出2名以上优秀的业务人员,负责此次排查的数据采样分析、农村黑臭水体识别认定、资料整理和信息报送等步骤。二是为建立我市农村黑臭水体工作长效机制,结合“12369”生态环保投诉热线,鼓励市民通过环保投诉渠道反映我市农村黑臭水体问题。
排查校核以“合”字为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修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幸福指数,仅靠一两个市直单位是无法彻底根除的,需要的是相关责任单位聚指成拳、协同联动,落实好各自责任;更需要来自全广德人民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形成合力。尤其是我市现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消除黑臭水体,更应成为52万广德人民的应尽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