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63-602257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广德传媒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酒驾被罚还屡教不改一男子再次醉驾获刑

作者:宁庭纪 来源: 日期:2020/11/23 18:14:12 人气:182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本该引以为戒,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可偏偏有人却反其道而行,试试自己的运气到底如何。

2020年8月18日晚19时许,广德男子吕某在棋牌室内与他人发生冲突而报警,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吕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并抽血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通过行车轨迹、监控以及证人证言等调查发现,吕某涉嫌醉酒驾驶。到案后,吕某供述,案发时,其酒后开车从广德市桃州镇新城区一停车场出发,到达被查地点。

该案被移送到市人民检察院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审查时发现,现年23岁的吕某在此次被查之前,已有一次酒驾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且吕某的驾驶证目前还处于暂扣期间。办案检察官杨光学介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有酒驾记录、驾驶证被暂扣等情节的,将酌情予以从重处罚”。2020年11月6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吕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九千元。

(宁庭纪)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81149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扫描访问新闻网微博
扫描关注新闻网微信
更多>>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版权所有 © 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网站备案:皖ICP备14013238号-1
办公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 电话:0563-6817752 传真:0563-6038922 危害信息举报:0563-6038719 主办:中共广德市委宣传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构建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法律顾问:合肥从人律师事务所
网站技术支持:广德世纪万维网络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