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粮长门水库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对库区进行巡查时,发现库区内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遂上报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接到报告后,因粮长门水库属于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且固体废物倾倒在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水政监察大队进行现场勘查,摸排违法嫌疑人通知询问,并商请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快速现场检测。经调查查明,周某、卞某某、杨某三人于2020年12月22日夜,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某建筑工地装载3货车渣土约150余吨,运至广德市,于次日凌晨5时许倾倒在粮长门水库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
鉴于以上违法事实,经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公安局充分会商后,将此案移交广德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于2021年1月15日对周某某、卞某某、杨某分别行政拘留五日。
下一步,广德市水利局将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机制,加大河湖巡查力度,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让全市人民喝上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