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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工作

作者: 来源: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3/11/15 17:02:51 人气:43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坚持四项工作原则,即坚持依法依规,推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应当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制定标准,规范适用实施程序;坚持过罚相当,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防止和避免过度执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深化精细化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防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认真总结2022年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免罚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监管现状和执法实际,依法制定不予处罚清单,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范围,细化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等具体标准,实行不予处罚清单动态管理,适时开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情况评估,规范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及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纠正轻微违法,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征集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12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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