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您好,我们是东亭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因为您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我们将依法对您的车辆先行登记保存。”这一幕发生在不久前的东亭乡的老街道上。
驾驶员吴某某在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时,未能做到将车厢密封造成渣土遗洒污染路面的行为,城管中队对吴某某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这也是县城管局派驻执法人员到东亭乡城管中队,加强乡镇执法力量近一个月以来,实施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了该乡城管中队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零”的突破。
近年来,东亭乡在着力建设“动感东亭”的过程中,工程车辆较多致使道路污染严重,当地群众戏称“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鉴于此,该乡城管中队立即组织力量加大对工程车辆的管理力度,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目前,集镇的工程车辆基本能做到车体干净整洁、车厢密封良好,无抛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