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坚决制止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12月26日,誓节森林派出所向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成功移诉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今年8月份,犯罪嫌疑人杜某购买邹某位于誓节镇余枫村山场杉树,邹某提供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应材料,交由杜某到林业部门办理。林业部门以该山场杉树未到26年主伐要求未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杜某。但杜某隐瞒实情,欺骗邹某已审批,邹某遂同意其实施采伐。9月17日至18日,杜某雇工将邹某山场杉树砍伐大部分,后因朱某报警中止采伐。经鉴定,立木蓄积(立木材积)达到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今后,誓节森林派出所将集中摸排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营造强大的严打攻势。(陈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