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水务局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2014年度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这已是该局连续第三年获得此项荣誉。
在建议办理工作中,该局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三级负责制,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坚持限时办理制,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坚持上门办理制,改进办理方法,提高办理效率。
(周滋芬)
|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之窗 > 水利局 > 正文 |
上一篇:
水务局贯彻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
下一篇:
水务局积极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
热门排行
编辑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