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卢村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水库上游红庙地区一处较为偏僻的库区上游河道附近,部分村民未经许可,擅自在库区河床内挖沙,属于非法采砂行为。工作人员立即制止其施工作业,并向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汇报相关情况,要求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依法处理。
水政监察大队及时派员赶赴现场予以查处,责令村民对采砂现场进行限期清理、平整。在水库管理处积极配合下,执法人员耐心的向附近的挖沙村民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向他们宣传国家关于水源保护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向其阐明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彻底打消了村民的侥幸念头,保证今后不再做非法采砂行为。(胡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