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快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皖民社救字〔2018〕37号)文件精神,为了增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服务能力、提高失能半失能供养人员的供养水平和管护水平,我市今年按要求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120元/月和77元/月,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联合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认定工作。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此次共上报104人,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会同祠山岗医院医生进村入户,进行实地面对面的核实认定,确保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人员得到准确认定,得到有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