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窗口对新杭镇一乡村道路项目实行简易审批,对项目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该项目业主方经办人感叹道,“自从施行了简易审批程序,我们这种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办理立项真简单快捷,与以前来回奔波、耗时耗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这类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通过对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可以不断简化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根据《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市规定,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同时,鼓励采取区域综合评估、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制等多种便捷化方式,依法取消和减少村庄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
通过施行简易审批,不断优化“极简审批”广德模式。对于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有利于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罗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