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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困难企业可免3个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作者: 来源:安徽新闻网 日期:2020/4/6 15:38:37 人气:147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本报讯(记者 王弘毅 通讯员 许蒙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近日会同省财政厅出台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该项政策最多可减税约7.5亿元,惠及全省3.2万户纳税人。

根据政策,我省将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业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在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即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企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安徽财经大学教授经庭如认为,政策除了惠及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还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仅有助于促生产、稳经济,还对保民生、稳就业有促进作用。

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测算,全省最多可减税约7.5亿元,惠及约3.2万户纳税人。“我们将实行线上线下同时办理,简化办税程序,落实容缺办、限时办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纳税人应享尽享。”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7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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