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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广德市流动核酸检测点的通告(第71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1/22 20:03:08 人气:235  加入收藏  标签:

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底线,经研究,决定从11月23日起在我市设置流动核酸检测点,现将近期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范围

广德市域内。

二、核酸检测时间

各乡镇街道采样时间详见附表。

三、核酸检测对象

1.检测范围内全体市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自行接受采样检测(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暂缓核酸检测)。

2.居家隔离人员、学校师生员工仍按原管理规定进行采样。

3.公务、商务、旅游等其他来(返)广需采样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前往采样点,现场凭“安康码”、“预登记码”、“身份证”均可登记采样;采样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尽量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采集样本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2.行动不便的人员,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集;有发热等症状的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参加本轮核酸采样。

3.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缓核酸检测,应在48小时后自行前往就近检测点检测。

五、结果运用

采样24小时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通过个人“皖事通”查询,不再提供纸质核酸检测证明。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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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10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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