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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蔡军诉你司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广劳人仲非终字[2016]第034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广德县政务区爱民路卫生局一楼,联系电话:0563-6026927)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本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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