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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公安局关于征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2/12 19:15:13 人气:438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对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极大,为严厉打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收缴社会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全力消除枪爆隐患,广德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对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起重要作用的公民、法人、组织予以奖励。

 一、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范围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

     (三)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四)违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险物质的;

     (五)其他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路线。


 二、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举报电话:110。

当面举报:广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广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邮政编码:242200。

网络举报:cans@vip.qq.com。

    

      三、违法犯罪线索奖励

向公安机关积极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证后属实的,视情给予500元至20000元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1、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的;

2、公安机关事先掌握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4、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

5、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公安机关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事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广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广德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11日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10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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