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8日,县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新杭镇,对3个未进行检定的汽车衡采取了整改措施。
据了解,该局于8月下旬开始摸底全县范围内汽车衡的使用单位数量,登记建档,并组织辖区内在用汽车衡的使用单位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针对问题较多的贸易结算用汽车衡、道路交通汽车衡进行重点抽查;最后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其经营行为。“汽车衡属于国家强检计量器具,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对在用汽车衡的计量检定和监督管理,打击利用汽车衡进行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并希望通过此次整治建立和完善汽车衡使用的监管机制。”工作人员如是说。 (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