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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农民朋友的“110”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5/5/6 11:26:00 人气:139  加入收藏  标签:

 

  王翰

  近年来,县农委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净化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我县,县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农业生产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被当地农民亲切地称为“农民的110”。“如何从第一道防线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如何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如何确保农民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不上当受骗?”这些都是该大队所要面临的问题,而在基层实践中,这些问题又是如何完成的?近日,记者来到县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一探究竟,为你讲述这背后的故事。

  “放心农资农民放心买”

  种子、化肥、农药等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农产品产量的高低、质量的好坏,而且还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者的收益和农产品消费者的权益。目前,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传统农业正向现代农业快速转变,农业安全生产和农资质量的优劣已逐渐成为农民闲话家常的热点之一。

  在柏垫镇,挂有“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标牌的一家农资店里人头攒动,记者看到,店内的货架上整齐分类摆放着各种种类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村民王大爷提着刚买的农药对记者说:“这里的农药效果好,我去年就用过了。今年我地里的种子也是在这里买的,放心农资真让我们放心了。加上老板也十分热情,我们都愿意到这来买农药、种子。”记者了解到,目前像这样的“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全县已建立了34家。据县农委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该大队积极构建“放心农资”经营网络,保障农资物品质量安全,从全县280余家农资经营店中按“放心农资”示范店的标准筛选出了34家,作为“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农资物品安全。一年的收入全靠这几亩地,如果在这上面出了问题,那后果真是不敢设想,现在有政府把关的农资店,我们当然愿意前来购买。”对于我县建立的“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正在采购农资物品的村民张先生给予了极大肯定。

  为保证“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县农委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做到优中选精,确保质量。同时,对评上的“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核,不定期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情况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留或取消“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的资格。“下一步,我们将提高“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水平,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和谐的农资消费环境。”该大队负责人彭大勇告诉记者。

  加强执法力度守护农资平安

  如何让农民朋友购买上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县农委给出了答案———近年来,县农委突出重点环节,把好农资产品许可关,突出重点产品,实行重点整治,突出重点案件,提高打假震慑力,始终保持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确保我县粮食获得大丰收。

  为了确保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用上放心的农资产品,县农委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资经销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子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销商经营的农资品种进行逐一登记,摸清他们农资的来源以及销售渠道,从源头上为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把好关,同时,要求经销商做到所进农资产品渠道、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保质期等情况记录清楚,达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开设了所有农资经营户参加的守法经营培训班,制订了农资、肥料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召开水稻主导品种推介会,遴选了10个水稻品种作为我县水稻种植主导品种;今年3月份,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和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56个次,备案登记水稻品种90个、玉米品种16个,监督抽检种子样品25批次,责令6个未审先推品种种子退出我县市场,取缔农资经营门店16家。

  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大队共组织执法人员2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900个次,登记备案杂交水稻种子97个,监督抽检种子、肥料33个批次、农产品9个批次,责令退回未审先推杂交种子2600公斤,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假劣农药案件5起。

  化解涉农纠纷维护基层稳定

  近年来,我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业新型矛盾纠纷不断涌现且日趋复杂,成为影响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该大队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调解农业生产纠纷,控制和减少了生产损失,在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4年7月,该大队接到新杭镇两家苗木种植户的农业生产事故投诉,称自己在浙江长兴泗安镇冯某的农资经营门市部购买100袋江苏省激素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磺隆·氯磺隆10%可湿性粉剂除草剂,次日进行田间喷雾除草,5天后出现严重药害,日本樱花、紫薇等部分品种苗木叶片发黄、枯死,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接到投诉后,该大队工作人员当即到现场察看受损情况,并会同林业部门专家组对苗木受损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初步认定是农药使用不规范造成药害。随后,大队人员赶赴长兴与该县农业执法大队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两县大队成员再次来到田间并和新杭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新杭镇政府会议室进行调解。通过执法人员不懈努力,目前该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成功化解了农资经营者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成为两地农业部门联合化解涉农纠纷的成功范例。

  据统计,2014年以来该大队共调解农业矛盾纠纷28件,成功28件,成功率100%。“没有调解不好的事情,没有调解不好的麻烦,没有调解不好的磕磕碰碰,只要用心,多跑腿,多沟通,我们就能把事情做好。”说到农业纠纷调解的经验,彭大勇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手记:

  县农委高度重视农资安全,农业执法人员尽职尽责,规范践行,处处以实际行动实现自己的承诺,真正做到了他们心中所想的:“努力做农民群众的真心朋友,为全县农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2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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