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增强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测我县防空警报的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县政府决定于2012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1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的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整个试鸣过程共23分钟。
这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
广德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