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往返于社保、银行、地税等部门之间多次排队的问题,经广德县地方税务局、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从2012年9月1日起,对全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全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实行一站一次性办结,由参保人到广德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位于广德县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一并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参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参保人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德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德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德县支行、中国银行广德县支行或广德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开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参保人本人常住详细地址;
(四)参保人本人有效手机号码。
参保人提交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完整,银行账户要确保正常、通畅,否则导致不能按时缴费所引起的责任,由参保人自己承担。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之后,地税部门不需开票征收费款,参保人社会保险费缴纳信息可以向开户银行网点、社保经办机构、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也可以直接登录广德县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gdds.gov.cn)查询。若费款扣缴不成功,地税部门将及时与参保人联系。参保人确需缴费凭证的,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广德县地税局办税服务窗口打印《安徽省社会保险费电子缴款凭证》。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全面实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之后,不需要参保人持缴费凭据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记账、打印张贴对账单业务。银行扣缴费款成功后,地税部门及时将参保人缴费入库信息传递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地税部门传递的参保人缴费入库信息及时记入个人账户。自即日起,社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打印张贴对账单业务。此项业务统一改为次年3月1日后开展或参保人在次年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一并办理。
咨询电话:6028686(地税),6043360(社保)。
广德县地方税务局 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