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广德县人民法院制订了《庭审、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实施意见》,以“4+1”的工作方法,推动该院审判管理工作驶入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开展“四评查”:
深化庭审评查。审判岗位的审判人员、分管领导须每年安排庭审进行评查,各业务庭每月也须安排公开庭审,选择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参加庭审观摩评议。审管办定期组织评查小组开展评查,撰写评查报告,并建立评查档案、台账等。
严格裁判文书评查。裁判文书质量实行四级把关制度,即拟稿、核稿、签发、文管打印四级负责。裁判文书评查实行一案一表,并采取集中评查、随机抽查、庭室自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优秀法律文书评查则采取专项评查。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检查以审管办组织采取各庭室法官互查为主,审管办随机抽查、复查为辅。案件卷宗检查结果由审管办汇总,对常发性、多发性案件质量问题逐案到人进行通报督促。卷宗质量检查完毕后须按时间归档。
落实电子卷宗评查。电子卷宗检查覆盖全院所有已结案件。电子卷与实体卷须保持一致,包括承办人、书记员、合议庭组成人员的署名,结案方式、庭审笔录、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抓好“一分析”:
切实做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管办负责每月根据该院审判管理系统的案件数据制作各庭室案件数据和个人案件分析表,并将数据分析情况反馈到各业务庭,提交该院领导,且各庭室负责人须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童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