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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一张无法退还的银行卡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9/13 人气:69  加入收藏  标签:

  王建军

  多年前,家住吉林长春的张某曾远赴南方,在周某父亲的工厂里工作,从而与周某一家相识。2012年4月,周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提出借款34万元,并打了欠条,还写明了分批分期还款期限。但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催要,周某只归还了12万元。远在几千里之外的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在诉讼过程中,周某又偿还5万元。案件经法官主持调解,周某自愿偿还17万元剩余欠款及利息3700元,张某也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然而周某并没有主动履行调解协议。今年4月份,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被分配到我手上办理。张某第一次千里迢迢来到法院,已60多岁的她十分着急,情绪激动,握着我的手说:“法官,你可真要帮我把这笔钱要回来,这可是我的养老钱啊!要是要不回来,我也……没办法活了!”我一边耐心安抚她的情绪,一边查找执行线索。

  这时,被执行人周某已离开住所,无法联系。我又通过金融部门协助查找周某的银行存款,也没能找到线索。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但每当想到当事人张某那焦急万分的脸,我就告诫自己,一定不能放弃任何一线希望。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知被执行人的父亲曾在某村开发过农民新村,我立即赶到该村,与村书记联系。功夫不负有心人,巧的是村书记正巧有周某父亲的电话。我立即请求书记协助,通过周父找到被执行人周某。经过一番曲折,我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并对他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我的细致工作下,周某愿意还款,但他提出希望以12万元进行执行和解。我严肃地告诉他,法律不容他讨价还价。在法律的威慑下,周某最终将全部执行款如数交到了法院。

  我通知张某来领钱。一见到她,我大吃一惊,短短几个月不见,只见她一副尼姑打扮。她告诉我,她早已看破红尘,如今正出家修行,除了我的电话外,她已不接任何人的电话。看到法院这么快就把一大笔钱一分不少地帮她要了回来,她当即拿出一沓钱来,非要塞给我表示感谢。我拒绝了,告诉她,这都是我们的工作。

  张某回到长春后不久,我便收到一张她寄来的银行卡,同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告诉我银行卡的密码。我拆也没拆,原封不动地把银行卡退了回去,谁知却被快递公司以“查无此人”退了回来。想到她已出家,我便将她曾告诉我修行的地址写上,谁知又被退了回来。我再次将她的法号也加在地址上,依然被退。如此几番。无奈之下,我打电话给她,说:“这张卡我肯定不会要的,你将它挂失自己把钱领走吧!”随后,我将卡交到了院里。

  如今,每想到这张已经作废的卡,我常常心怀感动,也常常陷入思索,这张小小的卡始终给我温暖。是的,不是每一起案件都能够执行到位,也不是每一起案件都能让双方当事人满意,但作为法官每一点一滴的付出,当事人会真切的感受到,并给予认同和尊重。为了这份认同和尊重,我愿为之努力毕生。

  (整理崔建红刘明朝)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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