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举行了县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12名来自社会各界、经过层层选拔和考核的人民陪审员,经过广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正式获得任命。
任命仪式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利向新任命的12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程利要求,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要担负起自身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要严守制度、忠诚于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要提高守法意识,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为广德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同时他建议法院,要不断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表示,在将来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履行陪审员职责,充分发挥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促进案件的审理。
此次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命,充分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法院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是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具体体现。这是继2005年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我县第三次任命人民陪审员。 (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