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远赴杭州,为广德经济开发区一企业追回货款60余万元。
杭州某贸易公司欠广德一企业60余万元货款案,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宣城中院维持原判,该公司仍未履行法律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杭州奔赴多家银行查询,发现该公司在3个银行有账户,但都没有存款。在查询未果后,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发现该公司在农业银行一账户系在案件诉讼期间新开户,较为可疑,通过调取的银行流水发现该账户交易频繁且交易金额较大,但都是当天转账当天转走,执行法官果断对该账户进行冻结。为防止该公司发现后改用其他账户,又决定对该公司的另外2个账户都予以冻结。时隔不久,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跟法院联系,原来其发现在农业银行的一笔20万元的货款被冻结,且其他账户都不可用后慌了神,知道逃避不了法律义务。为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得不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最终该案60余万元货款全部执行到位。
(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