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安委会根据县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管大队前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发现的70处城乡道路重点隐患,印发了《关于交办全县道路交通重点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广安〔2013〕6号)。通知明确了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安全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各隐患正在有序整改之中。
年初,县安委会曾就2012年四季度排查出的41处重点区域交通安全隐患,印发了《关于交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广安〔2013〕2号)。各责任单位对照自身职责,结合隐患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隐患现基本整改到位,有力地确保了我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今年截至目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呈大幅下降趋势,1-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0.9%,统计口径的生产经营性死亡人数下降70.6%。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