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办理公证还能减免相关费用,这真是我们这些困难户的福音啊。”日前,住在桃州镇的李女士心怀感激的说。据公证员介绍,李女士是下岗工人,其丈夫是残疾人,女儿在外读大学,享受低保待遇。公证员考虑到其家庭困难,符合公证费减免条件,县公证处按照规定免费为其办理公证。
近年来,县公证处采取主动作为的模式,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相关费用,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之窗 > 司法局 > 正文 |
上一篇:
省司法厅来广检查
下一篇:
律师面对面
|
热门排行
编辑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