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誓节镇建设公益性公墓的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丧葬需求,有效遏制农村骨灰乱埋乱葬现象,达到倡导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乡风文明的目标,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等文件的要求,我镇拟建设一座公益性公墓(誓节公墓),作为面向农村、服务大众的社会公益性设施,项目已报县民政局并已批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公墓面积控制在3.3万平方米以内,单、双墓穴建设标准原则上按政策规定实施。积极倡导推行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生态、环保安葬方式,实现墓区园林化。辖区内死亡人员骨灰统一安葬至公墓,严禁骨灰乱埋乱葬,严禁修建宗族墓地和活人墓。
2、公墓实施规范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只允许收取土地占用费、绿化费和墓穴成本费,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向民政部门申报年检。
有关事项如上,现向社会公告,请有意向参与合作的单位或个人在公告期内及时联系誓节镇政府,具体事宜请到单位会谈(来时请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公告时间:2017年8月31日-9月5日
联系方式:6096211 陈先生